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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正益鼎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6匹活体半血马驹(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正益鼎丰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6匹活体半血马驹,月龄及体重等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现饲养于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牧场。转让方已对本标的活体马匹与其他标的活体马匹做了明显区分标记,交接过程中不允许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挑选。
转让方提供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标的存放地点为: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牧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韩建国15148956663。
3、本次标的转让后发票开具相关事宜,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自行与转让方沟通。
4、本公告标的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作参考,最终交割以标的物现场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方在勘验时对标的物进行仔细验证,做好拍照、摄像等记录工作。
5、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6、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出现自然淘汰情况,转让方按实际存活数量与受让方交接。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价款,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于6匹,中心根据转受双方《资产移交确认书》无息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挂牌底价x(1+增值率)×未交接数量。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中心按《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为基数预收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于6匹,中心相应调整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价款-退款金额)x公告披露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最终受让方须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址运输,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及经营风险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9、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在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作为补偿。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向转、受让双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服务费、《资产移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到标的存放地办理标的的交接及运输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运工作,在标的存放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延期一天交接或运输的,转让方将按照每天15元/匹/头收取受让方饲养费。交接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勘验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牧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韩建国
联系电话:15148956663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x
授权委托书(受让方).doc
一、缴纳:金额171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资产交接及外运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交纳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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