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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选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延彬
联系电话:18004704751
特别 告知
1、本次项目招选方为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收购的生鲜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谢尔塔拉农牧场,是由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一牧场、第二牧场进行生产的生鲜牛乳,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统一销售。
2、生鲜乳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生鲜乳价格 3.0 元/公斤 (不含运费) ,生鲜乳质量: 冬季 ( 10 月份-3月份) : 脂肪≥4. 1%,蛋白质≥3. 6%, 夏季 (4 月份-9 月份) : 脂肪≥3.90%,蛋白≥3.45%。 其他指标全年: 非脂乳固体 ≥8.1%,冰点 -0.500~-0.560, 菌落总数≤5 万个/ml,嗜冷菌≤3000个/ml, 体细胞≤20万个/ml,发酵样酸度≥75° T状态凝固。
3、最终生鲜乳收购单价(不含运费,运费由收购方承担)由基础价格与浮动价格两部分组成, 为基础价格与浮动价格之和,生鲜乳收购基础价格为中标价格。浮动价格标准:单项指标脂肪每±0. 1%个点,单价±0.05 元/kg,蛋白每±0. 1%个点, 单价±0. 02 元/kg, 全年脂肪不得低于 3. 3%、 蛋白质不得低于 3. 0%, 具体浮动价格按照实际收购质量指标确定,以收购方和招选方双方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质量指标数据为依据。
4、生鲜乳供应期限自《生鲜乳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生鲜乳总供应量约7153吨,每日供应给收购方的合格生鲜乳数量为不低于19吨,供应合格生鲜乳数量上下浮动范围为日奶量的3%。
5、收购方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收购生鲜乳。
6、意向收购方须亲自勘验本次项目收购标的物,收购标的物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了解并认可生鲜乳浮动价格规则,意向收购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招选项目和收购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不进行上述行为的视为放弃权利并全面认可招选项目和收购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一旦成交均不得再对本次招选项目及收购标的提出异议。请意向收购方在公告期内亲临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一牧场、第二牧场实地勘验,全面查验招选项目年预估供应数量、质量指标及收购价格并做好拍摄、记录工作。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招选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选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意向收购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收购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选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招选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招选方有权扣除意向收购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收购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意向收购方须亲自勘验收购标的,收购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收购的生鲜乳质量标准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中标价格。意向收购方须在对收购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收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收购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
3、收购方在《生鲜乳购销合同》合同履约期限开始之日起收购生鲜乳。每日收购生鲜乳在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质量问题等一切风险由招选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收购方承担。
4、最终收购方与招选方对生鲜乳数量、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5、生鲜乳收购地点为第一牧场和第二牧场。收购方负责运输,双方负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封签、双方负责人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6、最终收购方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收购款,即当月结算并支付上个月的货款。
7、最终收购方应于每月付款日期前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奶款对账单》(载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奶量、奶款、扣款等)等书面形式为依据结算奶款。
8、生鲜乳销售及收购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最终收购方承担。
9、意向收购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0、意向收购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收购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选项目收购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竞得收购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如最终收购方不符合收购资格条件,将取消收购资格,并扣除竞价保证金。
展示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谢尔塔拉农牧场第一牧场、第二牧场;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延彬 18004704751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1-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收购方,招选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选方原因,如意向收购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和招选方有权扣除意向收购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选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收购方单方撤回收购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收购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收购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选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4)意向收购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最终收购方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最终收购方的保证金在中心收到最终收购方与招选方签订完成的《生鲜乳购销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收购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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