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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出方名称: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9804768756
特别 告知
1. 本次转让标的为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林木所有权,因管理原因将不动产权证转移至公司员工自然人周伟刚等2人名下,具有实际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如有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镇马架子村二道沟牧场,为2008年所造林木,因长时间未间伐,树木过于密集,已严重影响生长,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抚育采伐,成功转让后,由受让方负责采伐、搬运,并按转让方要求清理现场。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记载,《林木采伐许可证》期限到2024年11月6日,采伐类型:抚育采伐,采伐方式:透光伐。受让方须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以及附件所示采伐作业设计要求进行采伐,受让方采伐完毕并完成现场清理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1月1日,并接受转让方和林业部门的监督与验收。
3. 受让后的采伐、装车、运输、清理等一切费用以及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4.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交易过程中木材数量、质量等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5.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8.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交纳竞价保证金前亲自勘验标的,标的数量、规格、品种、质量等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公告披露的照片、文件信息等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应对参与交易的标的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完全接受所有潜在风险。
2.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视同已勘验标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产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发送给中心联系人,并将上述纸质资料邮寄至中心。双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成交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中心收到成交价款后凭受让方系统交款证明通知转让方项目联系人与受让方办理交割。
4. 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时需向转让方交纳作业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按规定期限采伐并清运完成后,受让方未违规或未造成转让方损失,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原路径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5. 受让方应依法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森林防火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专业的采伐队伍进行砍伐,配置专业采伐工具和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在采伐、运输等施工过程中,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6. 受让方在对林木进行采伐时,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作业,不得越界采伐、占用、破坏他人林地,采伐区域内不得遗弃木材,采伐下的木材堆放整齐,并自行看护。
7. 受让方应严格采伐秩序,在采伐过程中,主动接受苏木乡镇工作人员监督。林木采伐作业结束,及时清除伐区内剩余物,如超伐或异地采伐,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法律责任。
8. 受让方在间伐过程中,应保持林内生物多样性,避免对珍稀濒危动植物造成损害。
9. 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国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10.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转让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受让申请书.doc
1. 缴纳:金额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9-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 为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在扣除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处置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保证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或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形。
3.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足额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违约、违规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FY018芝瑞镇马架子村永昊投资采伐作业设计.pdf
采伐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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