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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力
联系电话:13847062889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为位于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农牧场比邻第四连(队)、第六连(队)东南沟,该草场性质为国有,草场面积为2700.67亩,每亩14元,(其中能够打草的草场1711亩、剩余989.67亩大部分属于山岗不可打草面积)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不涉及该交易标的对应的承包草场。
2、本次出租标的主要草原类型为草甸草原,只允许打草,不得另做他用,不得破坏草场,打草季节要保证轮休1/5的草场面积,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进行打草,不得在租赁草场范围内进行放牧、从事牲畜养殖、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只限于打2022年季节的饲草,若有违背,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
3、标的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标的列示的数量为出租方披露数量,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实际交接数量与披露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4、承租方打草在农场监督下进行并需严格按照地方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执行。
5、标的承租方承租期间打草、调运等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6、标的范围内的牧草打草、调运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无故逾期未完成牧草打草及调运,且未及时与出租方协商获得出租方书面延期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权属,出租方有权对未打草及未完成调运的牧草进行处理,并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7、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牧草运输、市场价格变动、自然灾害等,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相关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8、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保证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内容、交易须知等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竞买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政策要求、交易标的数量与披露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本次项目完成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承租费用相关发票。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一次性支付
无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2、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邵先力,电话:13847062889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总额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在交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农垦国有土地承包合同》。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农垦国有土地承包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签订《农垦国有土地承包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附着物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5、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中,负责对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行承担维护费用,因管理不善造成设施毁损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6、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在承租草场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草惠牧惠农政策等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政策执行。
8、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草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依法补偿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出租方)处。
9、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10、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草场经营权备案手续。
11、在承租过程中,承租方不得将草场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草场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草场。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3、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交纳:金额11342.00元,截止时间2022-08-15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金交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3、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4、处置方法:(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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