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其他 二手设备 土地 林木 知识产权 粮食 广告经营权 房地产
173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13848505326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委托方主体为呼伦贝尔农垦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用于大豆、玉米、香瓜、水稻种植。标的资产无租赁,具体土地面积、地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见附件。2、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耕地租金总额,付清后方可签署耕地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未付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扣除竞拍保证金;3、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4、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按每亩100元向最终承租方收取规定种植作物保证金,保证金由承租方与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要严格按照出租方规定的种植作物进行种植(见附件),出苗后出租方实地查看,按规定种植的保证金原路返还不计息,不按规定作物种植,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每亩100元的保证金,收回承租方承租使用的土地,承租土地耕地租金不予退回并且终止合同。5、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按每亩10元,向最终承租方收取荒地保证金,保证金由承租方于签订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要对所承包的耕地加强管理,田间无杂草,及时收获,收获后及时清理田间秸秆、杂物,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租赁耕地交付出租方。由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保证金金,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6、所有出租耕地标准为茬地,承租方自己进行整地,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及标准进行整地。7、竞拍保证金每亩150元,竞拍成功后竞拍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拍成功者,其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8、竞标增价幅度每次10元/亩。9、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11、**元/亩,代表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价款,本项目挂牌价为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租赁底价。
交易 条件
一次性支付
无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缴纳:金额80734.50元,截止时间2022-04-2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3、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数据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