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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勤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虞晓波
联系电话:13775193503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备,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物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和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7.本次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在竞价成功且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支付至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提示账户,若逾期付款,则视承租方违约。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1-02-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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