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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大林农牧场原八队旧麦场出租,年租金底价10万元,租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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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大林农牧场原八队旧麦场出租,年租金底价10万元,租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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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00,000 元/宗
保证金 30,000
租赁面积 43.68
租赁期限 一年,自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算起。
承租押金 5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登录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07-19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8-01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马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8678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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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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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拉布大林农牧场原八队旧麦场出租,年租金底价10万元,租期一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26352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7-19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8-01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第二登记区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
租赁面积约(亩) 43.68 租赁期限(年) 一年,自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算起。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押金 5万元
土地类型 农用地 规定用途 设施农用地
权属类型 国有 所有权人 国家所有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年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以实际情况为准
是否属再次租赁 其他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所有地上建筑设施无产权手续。所有设施权属归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所有。出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包括麦场大棚面积1740平方米,空场27243.89平方米(其中水泥晒场9271平方米),两间机车库(已报废)68.8平方米,锅炉房休息间70平方米,农具厂围墙、厕所、水泥晒场、钢围墙、办公室室外地面。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 10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丹

联系电话:15248767569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所有地上建筑设施无产权手续。所有设施权属归呼伦贝尔农垦拉布大林农牧场有限公司所有。出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包括麦场大棚面积1740平方米,空场27243.89平方米(其中水泥晒场9271平方米),两间机车库(已报废)68.8平方米,锅炉房休息间70平方米,农具厂围墙、厕所、水泥晒场、钢围墙、办公室室外地面。

2、本次出租资产如需修缮由承租方负责,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请联系出租方基本情况中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可协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租赁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建筑物、基础设施使用状况等调整租赁价格。
5、本标的用途只能用于设施农用地,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2、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姚丹,电话:15248767569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中心、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在交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向最终承租方收取5万元承租押金,押金由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要按照规定使用麦场及地上附着物,租赁结束由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押金,押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

5、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押金及并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附着物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6、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中,负责对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行承担维护费用,因管理不善造成设施毁损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7、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农政策等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政策执行;国家新出台的惠农政策等,按新政策执行。

9、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10、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使用麦场相关备案手续。
1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设施农用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草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草场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3、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7-19 00:00:00 至 2022-08-01 23:59:59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8-0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3、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07-19 00:00:00-2022-08-02 09: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承租方按照挂牌总价的2%,增值部分的10%支付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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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马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8678
咨询时间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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