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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希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
特别 告知
衢江区云溪乡希望新村1号水塘公开挂牌招租公告(二次挂牌)
受衢江区云溪乡希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下列村集体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标的概况:
(水塘由两个小水塘组成,塘内存鱼及动产不在招租范围内,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二、特别约定: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淡水养鱼。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10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本次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参与竞价的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如标的由非原承租人竞得的,租赁起始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交付日起计。
5.承租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材料、饲料(包括猪粪、鸡粪等)及化学物品,水面需保持清洁,并符合“五水共治”的要求。
6.承租人捕捞时不得擅自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危险方法。
7.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违规建房、私自搭建建筑物。
8.承租人承租后,水塘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水塘日常管护义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9.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在水塘周边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周边纠纷等问题,概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11.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2.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3.其他租赁条款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登录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账号时填写登记的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账方式交纳(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该项目终结;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成交;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于2026年7月16日10时整,通过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qzstzygl.com/)进行网络竞价。
咨询电话:0570-3810502 程女士
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区九龙南路39号109室
衢江区云溪乡希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
衢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衢州市两山生态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交易 条件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承租人须提前一个月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1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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