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牧原镇土地经营权出租(标二,1458亩,麦茬地,底价500元/亩,位置:第五连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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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牧原镇土地经营权出租(标二,1458亩,麦茬地,底价500元/亩,位置:第五连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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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500 元/亩
保证金 218,700
租赁面积 1458.00
租赁期限 2022年3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承租押金 按每亩10元收取
租金支付方式 先付费后使用,一次性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登录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1-11-2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12-07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13304719768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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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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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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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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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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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牙克石市牧原镇土地经营权出租(标二,1458亩,麦茬地,底价500元/亩,位置:第五连队)
项目编号 N0109FCZZ210042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24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07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牙克石市牧原镇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东:田间道路、南:五队19号地 西:田间道路、北:牙伊公路
租赁面积约(亩) 1458.00 租赁期限(年) 2022年3月15日-2022年10月15日
租金支付方式 先付费后使用,一次性支付 承租押金 按每亩10元收取
土地类型 耕地 规定用途 仅限种植马铃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权证名称 权证年限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是否属再次租赁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 5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勇

联系电话:15049018599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党委会议纪要【2021】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垦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由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拥有土地经营权,证载权利人:内蒙古国营牙克石农场,蒙(2018)牙克石市不动产权第0008530号,2号地,土地用途为旱地。标的资产无租赁。
2、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付款截止日期不得晚于2022年3月15日。
3、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2022年3月15-2022年10月15日。挂牌价为该标的租期内每亩的租金底价。 
4、标的耕地出租后,仅限种植马铃薯。
5、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6、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承租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承租。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先付费后使用,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2、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荀浩、15705046967
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或合作协议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农垦国有土地承包合同》。最终承租方需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农垦国有土地承包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5、出租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6、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7、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原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政策执行;在承租土地使用期间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执行”。
8、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9、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按每亩10元,向最终承租方收取押金,押金由承租方于2022年3月15日前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押金用于规范承租方在马铃薯地用药等事宜,地里、地边不能有农药包装物等垃圾存在,不能有农药残留影响下茬作物,不能有草荒,不能有大面积没起马铃薯垄台,收获后保持地里干净、平整,由出租方生产队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押金,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
10、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1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3、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1-11-24 09:00:00 至 2021-12-07 23:59:59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18700.00元,截止时间2021-12-07 16: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11-24 09:00:00-2021-12-08 11: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挂牌总价的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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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 1330471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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